2月16日,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徽省政府在京签署了一份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,计划在未来5年内向安徽省提供总额120亿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建设政策性贷款,其中,以支持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的县域经济领域达到了70亿元。
将开发性金融推进到“县域经济”、“三农”、“中小企业”等领域,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徽省政府日前达成的合作,仅仅是其在近两年内与多家省(市)政府、省联社达成的类似合作之一。
众所周知,“十一五”开局之年启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既包括农村道路、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更包括县域经济领域内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的发展。早在2004年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,2005年重点投向中小企业、“三农”等政府关注的优先发展行业,在此基础上,今年全面支持新农村建设似乎已无悬念。
然而,作为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,县域经济的发展能否经“开发性金融”之手,在新农村建设的浪潮中获得突破性进展?这当然令人期待。
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,面对县域经济范围内社会化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健全、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尚不成熟、中小企业自身经营不规范、抗风险能力弱等现状,国家开发银行在借鉴国际上同类开发性金融机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已经初步探索出一套适应国情且运行有效的金融支持模式。
一个关键的做法是搭建一个良好的投融资平台。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,以政府投资或建设为主非经营性、准经营性的公共设施领域必不可少。据以往经验,开发银行秉持规划先行、产业整合和区域联动的原则,根据政府经济行为以经营城市和经营土地为主,通过审慎预测地方财政的预算内外收入,以政府的城投公司为投融资平台,承担起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、建设和运营任务。
虽然公共类基础设施项目并没有直接的现金流入,但是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能够带来土地的大幅升值、投资环境的改善、招商引资的活跃和人流物流的丰盛,由此可以预期,县政府的国土基金收入和税收收入会相应快速增长,这无疑成为政府负债的还款来源和根本保障。
但需要明确一点,这不同于“无偿”的财政投资。政府负债的“有偿性”,要求把政府的组织增信、城投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、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和资金的有效监管紧密结合在一起,在这样一个市场不断完善、信用不断积累的过程中,有助于实现财政和金融的“双赢”,为未来的政府信用和公共领域的开放建立市场化出口。
当然,和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比,政策性银行支持中小民营企业、乡镇企业和“三农”这些社会“瓶颈”领域,不具有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和熟悉乡土乡情的地域优势,无力逐门逐户地开展信贷业务,所以这种平台控制、风险分担的中小乡镇企业贷款模式便应势而生。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,把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、行业协会和民间自助协会作为中小乡镇企业贷款的开发和管理平台,将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贷款管理平台,既能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点及资金结算优势,又能利用协会的平辈压力,形成一个贷款风险的有效管理体系,使政府、银行和中小企业共同分担风险。加之政府将国家用于支持中小乡镇企业或“三农”的资金作为分担贷款风险的资金来源,便使政府资金发挥出“四两拨千斤”的杠杆作用。
此外,担保平台的建立是另一把“杀手锏”。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各地实际,将资信良好和风险控制有效的政府、民间担保机构纳入合作体系,使其成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评估和跟踪平台,以达到分担贷款风险的目的。其好处在于,能发挥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的长处,弥补中小企业和“三农”贷款系统风险大的短处,最终实现健康企业、健康金融和健康经济的和谐发展目标。
无怪乎,有人将“开发性金融”称作中小企业、“三农”等社会“瓶颈”领域寻求突破最稳固的支持力量。更重要的是,随着向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倾斜,吸引各类资金流入农村将不再是遥远的梦想。